第335章 立道廷,吾为灵宝道主(8 / 15)

农耕,祭祀,教化之事,余者,可酌情设从官,佐官,或考核选拔吏员。”

“诸地主官,需为汉民,授道民箓者。”

“诸地从官,吏员,吕宋之民不得少于五成,若无人通过考核,则先令各部族自行选举德高望重之人担任,再考成三月,合格者留,不合格者退。”

许甲划下道来:“吾虽立国,不称国主,只以道廷道主称之,亦或灵宝教主,诸官之师,万民之师。”